检查人员重点检查厂房仓库内是否使用和存放易燃可燃物;消防安全设施、器材是否配备齐全、完好有效;货物的储存、堆放是否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;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是否畅通;工作人员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材;电气线路的辅设是否规范等情况,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问题,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,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,并一一登记造册,详细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,明确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限,采取罚款、临时查封、行政拘留等执法手段;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单位,实施挂牌督办,对拒不整改的,通过媒体曝光、失信惩戒机制倒逼落实整改责任,切实做到集中消除一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,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,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,全力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。
坚持部门联动,整治清除隐患
制定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,明确属地街镇、园区、应急局、商务局、工信局、市场管理局等部门职责分工,加强各街镇、各部门与仓储物流企业的互联互通,及时给予企业指导帮助,确保消防隐患及时准确整改到位。
区消防、应急、商务等部门联合加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监管力度,开展专项检查,督促各厂房仓库做好本单位日常防火巡查,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活动。同时充分发挥各镇街、公安派出所、村(居)委会、网格员等基层力量,深入辖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,督促企业工厂落实主体责任,提高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,切实做到安全自查、隐患自除、责任自负。6月以来,全区共检查物流厂房仓储类场所142家,发现隐患649处,督促整改隐患292处。
加强宣传培训,提升安全意识
各消防救援站深入厂房仓库重点单位开展“六熟悉”和实战演练,在演练中针对问题修订完善灭火预案,以进一步提高实战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。同时以演练、“五进”活动为抓手,开展消防安全培训,传授组织人员疏散、使用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、报警、消防安全检查等内容,发放宣传资料,让员工真正掌握灭火技能,有效强化参训人员应对消防突发事件的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(一)安排部署:根据本公司结合实际,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行动方案,并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。
(二)各部门自查自改:各部门,深刻吸取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,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,认真开展自查,全面治理事故隐患,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,落实资金和责任,限期整改,并制订应急预案,加强监控.各部门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。
(三)检查督查:公司负责人牵头组织各部门参加,对本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。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;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;三是查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;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“四不放过”的原则处理情况;五是查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。
(四)再检查阶段: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,确保取得实效,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“回头看”再检查。主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,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。
二 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
(一)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
1.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。分管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、各职能机构、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。
2.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、配备专(兼)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;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、执行情况;隐患排查整改、重大危险源监控、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;外来施工队伍(承包商)安全监管情况等。3.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。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、风险抵押金缴纳、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;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制度情况。
4.安全培训教育情况。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、保证经费情况;全员(包括农民工)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;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。
5.应急管理情况。建立专(兼)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;应急救援物资、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;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。
6.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。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;已发生的事故按照“四不放过”的原则要求,认真吸取事故教训,对有关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。